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诗词征文开始了![color=var(--weui-FG-HALF)]
济南素有“泉城”和“诗城”的美誉,拥有“山、泉、湖、河、城”独特风貌,龙山文化、齐鲁文化、诗词文化、泉水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,历代文人墨客创作了大量与泉水有关的文艺作品。为了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催生更多优秀诗词文学作品,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,提升济南城市文化软实力。组织举办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诗词征文活动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:
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
中共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济南日报报业集团
济南广播电视台
承办:
济南诗词学会
二、主题内容
参赛作品应以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主题,围绕济南泉水景观和泉水文化,通过优美的诗词作品,展现济南“山、泉、湖、河、城”特色风貌,展示广大诗词文学爱好者热爱家乡、热爱泉水的心声。
三、征文要求:
1.稿件突出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主题,富有思想性和艺术性。
2.稿件要求原创首发,可以联合创作,也可以单独创作。
3.稿件以格律诗词为主,也可以是散曲、古体诗、赋或现代诗歌等,现代诗歌限制在20行以内。
4.诗词赋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。
5.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、推送展示等。
6.来稿请在标题后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,在作品后附通讯地址、个人简介;集体来稿除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个人简介外,还需注明单位名称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等。
三、征文截止时间:
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日。
四、征文范围:
济南市广大诗词文学爱好者
五、评选和奖励:
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,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。届时获奖名单将在有关媒体和《明湖诗刊》上公布。部分获奖作品将在《济南日报》刊登。
奖项设置:
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30名,优秀组织奖10个,颁奖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一、二、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,优秀奖颁发证书,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。
六、报送方式:
为倡导绿色节约,本次征文活动仅接收电子投稿。
电子邮箱:sczw2022@126.com,标题注明“诗意泉城”征文。
联系人:苏晓文150666518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