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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词征稿] 【23.09.01】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诗词征文开始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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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7-25 14:28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[color=rgba(0, 0, 0, 0.9)]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诗词征文开始了![color=var(--weui-FG-HALF)]
     济南素有“泉城”和“诗城”的美誉,拥有“山、泉、湖、河、城”独特风貌,龙山文化、齐鲁文化、诗词文化、泉水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,历代文人墨客创作了大量与泉水有关的文艺作品。为了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催生更多优秀诗词文学作品,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,提升济南城市文化软实力。组织举办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诗词征文活动。
  一、组织机构
  主办:
 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
  中共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  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 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
  济南广播电视台
  承办:
  济南诗词学会
  二、主题内容
  参赛作品应以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主题,围绕济南泉水景观和泉水文化,通过优美的诗词作品,展现济南“山、泉、湖、河、城”特色风貌,展示广大诗词文学爱好者热爱家乡、热爱泉水的心声。
  三、征文要求:
  1.稿件突出“泉水之都·诗意泉城”主题,富有思想性和艺术性。
  2.稿件要求原创首发,可以联合创作,也可以单独创作。
  3.稿件以格律诗词为主,也可以是散曲、古体诗、赋或现代诗歌等,现代诗歌限制在20行以内。
  4.诗词赋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。
  5.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、推送展示等。
  6.来稿请在标题后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,在作品后附通讯地址、个人简介;集体来稿除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个人简介外,还需注明单位名称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等。
  三、征文截止时间:
 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日。
  四、征文范围:
  济南市广大诗词文学爱好者
  五、评选和奖励:
  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,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。届时获奖名单将在有关媒体和《明湖诗刊》上公布。部分获奖作品将在《济南日报》刊登。
  奖项设置:
  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30名,优秀组织奖10个,颁奖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  一、二、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,优秀奖颁发证书,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。
  六、报送方式
  为倡导绿色节约,本次征文活动仅接收电子投稿。
  电子邮箱:sczw2022@126.com,标题注明“诗意泉城”征文。
  联系人:苏晓文15066651858










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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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8-20 11:4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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