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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4-2 12:5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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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龙眠山人/桐城 于 2025-4-2 13:36 编辑
明末清初毛先舒《南曲入声客问》:
客问:“北曲既可派入声入三声,南曲何故又难派入声入三声?”曰:“北之人作平、上、去也,方音也。北人口语无入声,凡入声皆作平、上、去呼之。即如'毂’字,北人云呼为'古’,北曲自应从北音,故《中原音韵》'毂’字当以入作上而音'古’。凡入声皆然。此周挺斋氏之以入派归于三声,非任臆强造也。若南曲,自应从南音。南人呼'毂’与'穀’、'谷’等音同,原不呼'古’,凡入声皆然,原未尝作平、上、去呼也,则南曲安得强派之入三声也!既难强派,别无归著,则自应更为标部而单押矣。歌须曼声,入便难唱,则自应随谱之三声作腔矣。客详斯理,夫复何疑。”
客问:“南曲入声,既可随通三声,则凡应用三声者,皆可用入声邪?”曰:“否。音有四声,而大段尤重平仄。上、去、入,皆仄声。凡用入声,在曲头、腹者,止可于通上、去二声,若平声则不可以入声代之;若以入声押韵尾者,方可以平、上、去随叶耳。然亦须相牌名,不可浪施,亦仍须用入声部单押,不可与三声通押如北曲法。……”
这里给出了很重要的一个词“代”。首先,南曲入声不得强派入三声,然后在格律要求上,非韵位之处,入声字可代入仄声(上、去),而韵位处,入声可代入三声(平、上、去)。这个“代”字,意味着,字音还是入声字,但作用是代替了平、上、去,可以在韵位之处,也可以在非韵位之处。
更早的明代王骥德《曲律》也是相同观点:“……不知南曲与北曲正自不同,北则入无正音,故派入平、上、去之三声,且各有所属,不得假借;南则入声自有正音,又施于平、上、去之三声,无所不可。大抵词曲之有入声,正如药中甘草,一遇缺乏,或平、上、去三声字而不妥,无可柰何之际,得一入声,便可通融打诨过去,是故可作平,可作上,可作去;而其作平也,可作阴,又可作阳,不得以北音为拘;此则世之唱者由而不知,而论者又未敢拈而笔之纸上故耳。”甚至对韵位上的入声处理给出了要求:“韵脚不宜多用入声代平上去字。”意思即,可以“代”,但不宜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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