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诗词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640|回复: 4

[理论其它] 本版版规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21-3-10 21:28:1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版版规:

1、版主之间要互相团结,共同维护好这个大家庭。不允许有人故意制造事端,搞分裂。一旦发现有这样的人,坚决请出版主队伍,永不启用。

2、每一位版主都必须爱党、爱祖国、爱人民。坚决禁止发表反党、反人民、蓄意抹黑祖国的帖子。在版内如果发现有人出现上述情况,是版主的话,删除帖子,取消版主职务,并在全论坛通报、禁言,并在内蒙古诗词学会通报,以后永不启用。如果有诗友出现上述情况,每一位版主都有义务和责任,删除其帖子,并告诉首版或常务管理员对其禁言。

3、每一位版主在对诗友作品进行点评时,拒绝灌水(只写个“点赞”“欣赏”等),一定要真诚地就自己的认识进行客观评价。任何评价都对诗不对人,绝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。版内可以进行热烈的讨论,但绝不允许谩骂、侮辱等语言出现。

4、版主要积极负责,上版后首先点评零点评作品!对所有作品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实行自己的高亮,飘红,置顶权利!高亮、飘红施行三票推荐制,不满足三票的高亮作品不可以设置为长期飘红,但是可以阶段飘红!
置顶,精品帖子必须三位版主(首版)以上推荐,方可以长期置顶,两位推荐置顶一个月,一位推荐只可以置顶一个星期。
置顶红亮帖子除版务外,对于内蒙古诗词学会会员,原则上设为纸刊推荐作品。

5、每位版主都有推广论坛内内蒙古诗词版块的义务和权利,同时也拥有推荐诗友加入版块互动的权利和义务。

发表于 2021-3-11 20:15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老师编辑!问好,敬茶。
发表于 2021-3-12 15:27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好,支持!
发表于 2021-3-12 18:49:5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好,支持!
发表于 2021-6-15 19:30:5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找到组织了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手机版|小黑屋|中华诗词论坛

GMT+8, 2026-4-14 22:21

备案号:辽ICP备2022011476号  辽公网安备21130202000468号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