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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曲小令分为普通小令(即引子、过曲、尾声)、集曲式小令和重头式小令。 关于重头小令,刘长年先生在其《元曲格律新编》一书中有如下论述: “如果同一个小令曲牌连续使用两次以上,而且在一个总题目下各有各自的小标题和各自成韵(当然也可同韵),则称其为同调重头小令。重复次数不限,可以是几次,也可以上百次。关于重头小令,很多书中讲得不够准确,因此引起一些误会。实际上它相当于一组散套,用来叙述一件事或描写某处风景,每一曲描写总题目的一个部分,各曲之间相对独立,有自己的分标题,不管是否写出总、分标题,只要具备这种含义即是重头小令无疑。” “在散曲中有一种组合,通过不同的几个曲调反复使用,以描写一个较复杂的主题,而且各有自己的分标题和各自成韵,其第一首相当于杂剧的楔子,用来引出剧情。这套组合,也相当于一组散套,称此为‘异调重头小令’。” 以上论述,同样适用于南曲。 重头小令在《全清散曲》和《全明散曲》中比比皆是,例曲在此不一一列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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