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沁园春·金陵十二正钗之巧姐(恩情) 文/丛延春 玉叶金枝,惯养娇生,善面知人。 怅舅兄似桧,伤天害理,婢妮如火,还愿连姻。 茅屋栖身,柴门织杼,柳巷花街买自身。 空流泪,叹昔时富贵,今日清贫。 侯门几许欢欣, 亲骨肉,何由怨报恩? 竟流离颠沛,慌逃野店;短炊粗谷,遁入农门。 刘氏情真,贾家事败,草履金钗穷作婚。 难忘却,历朝风暮雨,苦渡秋春。 注释:巧姐,十二金钗正册中她排名第十。王熙凤与贾琏之女。由于年纪细小,性格尚未形成,所以在书中处于陪衬地位。巧姐娇贵多病,生在七月初七,所以刘姥姥给她取名为“巧姐”。高鹗续书写道贾家破败后她嫁于一姓周的地主后宽衣足食。但根据书中判词:“势败休云贵,家亡莫论亲。偶因济刘氏,巧得遇恩人”,以及脂砚斋批语表明,巧姐应在贾府事败后为“狠舅奸兄”卖入青楼之地,后刘姥姥将巧姐救出,最后嫁给了刘姥姥外孙板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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